[关于县城市公交出租车运营状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县城市公交出租车运营状况的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

2019-11-15   来源:委托合同
??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管继余

  XX年九月九日

  书 记 员 唐桂兰

  答辩状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因原告宋某某诉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及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本案所涉房产买卖行为是否无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你院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裁定驳回起诉。

  1、原告与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协议,依该协议,原告仅享有租赁使用权,且仅限于其已租赁的两间房屋,对所涉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或共有权。

  2、依“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所涉房屋的买卖或转让依法不能变更或影响租赁使用人在先的法定和约定的权利。

  3、所涉房产买卖早已完成,全部房产及其产权证已于今年4月1日移交答辩人至今已四个月,原告在其租赁房屋内照常经营,因而所涉房产买卖客观上也未妨碍、影响原告在其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

  4、合同具有相对性,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他人无权干涉,对本案被告之间拍卖转让上述房屋的合法性,原告主张无效于法无据。

  二、答辩人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

  1、原告认为答辩人不具备上述房屋买受人的主体资格,并无依据。

  2、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转让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是限定了受让人范围、受让条件及程序,转让此类房屋行为并未必然违反禁止性法律规定。

  3、上述房屋买卖是原产权人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经其所在地奉城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委托拍卖的,奉城镇人民政府是当地土地管理机关,因而,这一通过委托拍卖公开转让上述房屋的行为并无不当。

  4、答辩人是奉城镇当地企业,并经奉城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符合参加竞拍、可以受让上述房产的条件,其受让主体依法成立。

  5、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和实践,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经镇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在本镇属范围内转让。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均不能成立,提请法院依法驳回。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

  XX年7月30日

[关于县城市公交出租车运营状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县城市公交出租车运营状况的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

http://m.swirlview.com/hetong/60054.html

展开更多 50 %)
分享

热门关注

广告委托合同协议书范文四篇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加工合同(通用4篇)

委托合同

个人设计委托合同【7篇】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怎么写范文四篇

委托合同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个人三篇

委托合同

公司委托合同范文(精选3篇)

委托合同

业务委托合同(合集五篇)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有哪些合同范文(通用4篇)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书范文(精选7篇)

委托合同

公司委托合同精选三篇

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