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按照公司的规则,在递交辞职信之后的一个星期离开目前的岗位。不管我以后走到哪里,在公司的这段宝贵经历将伴随我一生,这将是我求职生涯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另外,我想向公司提个小小的建议:在针对兼职大学生,何不实行按日,按周结算工资?在大学里,能够出来做兼职的人,本身就是一些不平凡的人,他们只会尽职尽责的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如何去弄虚作假。或许他们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签单,但他们会对得起应该得到的工资。
或许他们为了利用课余时间去挣取一点生活费,零花钱,一个月只做那几天,甚至一天,把他们的工资移到下个月发放,的确不太好。何况在这个社会中,欺骗的东西太多,兼职也按月结,的确让人心惊胆颤。在公司业绩不太好的情况下,在全职业务员较少的情况下,何不给那些想做兼职的大学生一次机会呢?
最后衷心的祝愿凤华名邸能够蓬勃发展!祝福同事们能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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